中小学食堂合同期满后立即回到学校管理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8-08-23 00:00:00     来源: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闭
  针对辽宁省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辽宁省学校食堂管理标准化项目工作计划》。

该计划要求加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活动的管理。合同期满后,中小学食堂应当立即撤回,由学校自主经营。合同经营食堂要求承包商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并负责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督促承包商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独立经营,统一管理,不得管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作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频率。

今后,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对学生食堂经营者、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为学校服务的集体伙食配送单位的资格进行检查和清理。对经营者予以许可,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和有关要求的标准。不允许所有申请人给予许可。签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加强监督检查。食品经营条件的维护依法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无照学校、食品经营者的自助餐厅进行调查、清理或者标准化。

作为日常监管措施,今年,我省有关部门将督促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学校春秋餐前送餐单位检查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并选择适当方式使用所有工具、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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