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商务区惠南中学食堂合同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8-08-23 00:00:00     来源: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闭
  受福建省惠安市惠南中学委托,现诚邀参加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的招标投标。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交投标书。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作出书面承诺)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在福建省的一所高等学校或一流中等学校经营学校食堂(包括小店),用餐人数1500多人。

(四)有餐饮项目管理经验,提供学校食堂合同、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合同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应当提供住所地或者营业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受贿犯罪案件调查结果通知书的原件或者副本(结案)。开标期限2个月内,无受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原件供现场参考)。

(七)投标人的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专职人员.{应当提供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出具)副本。投标截止六个月的截止日期,否则投标视为无效。

(八)招标人应当保证项目全体职工必须经过劳动部门指定的医院(防疫站)的体格检查,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

5、招标文件的销售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1日。招标文件的价格为人民币300元,如果您想邮寄的话,额外的邮资是50元。

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18年7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