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8-08-30 00:00:00     来源: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闭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长宁区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聘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三。近三年来,在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规模的食堂中,投标人至少有两次成功的餐饮服务项目,平均每日用餐次数不少于1000次。

5。获取投标文件的方法:合格的供应商可通过访问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于2017年1月9日至1月16日在线上传以下材料:

(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的商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原件扫描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5)过去三年食堂餐饮服务表现清单(包括业主姓名、项目概况、每日平均餐数、合同金额、联系人核实和电话等),以A4页和2页为限,并附有单位公海的扫描副本。L;

(6)本市固定营业场所和稳定服务队伍的有关说明(单位印章印章复印件);

(7)投标人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屏幕截图,查询网站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招标,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取得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和填报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投标人提交的材料或错误填写信息引起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一)邀请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按《招标投标书》的规定,参加并签名,并出具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和相应的身份证明。为招标人提供文件,确认参加开标会议的资格;

(二)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操作数据进行解密,并携带其有效的数字证书(CA证书U盘)和可以无线连接到投标现场的计算机设备。

7。本公告发布媒体:如果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通知供应商。

(一)代理审计时间: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6日(截止日期后不复存在)(投标人上传信息,经审批后可以浏览招标文件,完成登记手续)

(5)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通知》(国库{2016}125),并根据建立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本专业人员的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和发布中标通知的过程中,项目将对应供应商的信函进行查询。根据记录,查询网站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络(www.ccgp.g.如果投标包括在不诚实被处决的人员名单、重大违反税务的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中的严重违反和不诚实的记录以及其他供应商名单中,则该投标将被拒绝或取消资格。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

(六)本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鼓励和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和扶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的采购政策和法规。

(7)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临时措施发布的通知(财政部{2011}181),本项目针对大、中型企业。嗯,各种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折扣。除了价格参与外,中小企业还应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申报表。

(八)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标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上海市财政矿业{2014}第27号),本项目的招标相关活动在上海进行。i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用于电子招标和投资。标准体系实施。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